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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二审被人为错判
民事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(一审被告、二审上诉人):胡炎楷,男,刘丽萍(身份证)女,也叫刘利萍(结婚证名),胡炎楷的配偶。 被申请人(一审原告、二审被上诉人):黎跃红 男 ; 申请人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不服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5)岳中民一终字第120号民事判决,特向贵院申请抗诉。 申请事项 1、申请贵院对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5)岳中民一终字第120号民事判决,依法抗诉,申请再审; 2、 追究庭审法官王欣辉私自剥夺上诉人出庭辩诉权利的违法行为,赔偿上诉人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; 3、 纠正主审法官(代理审判员)执法犯法的严重错误和判决错误。 事实和理由 一、二审判决书第7页:“本院认为,诉争房屋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是胡炎楷个人,并未与他人共有,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诉争房屋是“房改房”……不支持胡炎楷主张的《房屋买卖协议》违法。显然违背事实,是法官懒政,不作为行为,也是严重违法的。理由如下: (一)申请人是结婚27年的夫妻关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”。本房产位于工厂家属区,原来是专为主要干部职工建设的。众所周知,当年只有国家干部和国家职工的身份,才能享受分配住房的房改。起初就是由双方单位房改政策补贴后,由上诉人夫妻共同获得,转制后才享有完全房产的特殊房产,无可争议,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共同财产,这个铁的事实,在上诉人反复申述后,尤其在岳阳中院2015年4月1日开庭审理时,请求法庭以事实为依据,原来房产证写我胡炎楷一人,改变不了这个事实!法官只要一个电话,到当地华容县房产局查询便知,如此简单的事实,法庭依据《房产证》户头办案,是罔顾事实,为制造冤案找托词; (二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,只有经过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,该行为才有效。本案权利人没有授权也没有追认,法官在明知被上诉人与所谓“表见代理”非法非善意骗取上诉人房产事实的情况下,不是依据法律准绳,而是强行以“有违常理”的主观臆断,取代法律的权威,径行认定该《房屋买卖合同》有效,属认定事实错误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 第二款 :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第三款: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和第(五)款: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本案违反《物权法》、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《 民法通则》等条款上诉书已经表明清楚。 二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2015年3月23日分别对上诉人胡炎楷、刘丽萍发来传票,明确规定上诉人必须于2015年4月1日8时30分“到庭参加诉讼”见附件,可是,当审判员王欣辉,在宣布开庭后,上诉人胡炎楷表述到:感谢法院发来我们夫妻二人到庭传票时,突然宣布收回上诉人刘丽萍的上诉资格,将刘丽萍强行赶到旁听席旁听,当法官多次警告、压制上诉人发言后,同是上诉人的胡炎楷,幻想头戴国徽,身着法袍的法官不会乱来,也担心法官感情用事,影响对案件本身的判决,上诉人对如此恶劣,亵渎法律的人,相信事后有法庭摄像为我们作证。同时,也当庭提出异议,法官王欣辉解释为“传票是书记员发出的,错了”!请问,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级文明单位,鲜红的“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带国徽的”公章,原来可以当橡皮章到处乱盖?!威严的法律文书可以随便乱发!?我妻子刘丽萍作为合法的上诉人的权利,在神圣的法庭上被剥夺,受传票传唤,往返数千里,差旅费、误工费共计2000多元,还有精神伤害等,都是岳阳中院有关人员,把国家法律当儿戏,愚弄人民,直接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判决。 三、《房屋买卖合同》约定不过户,虽然上诉人一直到成为被告,也没有见过一眼。被上诉人居住 10多年后,得知要拆迁,受补偿等好处的诱惑,状告上诉人,企图要从非法购买,反悔过去不过户的承诺,此阴暗、非法的目的,玩弄法律程序,达到永久占有之目的,这才是事实真相,这才是人类、社会、法律应有的常理!作为法院,作为法官,对这样简单、明了的民事纠纷,法院法官官官相互,将错就错,强逼上诉人就范、过户?此冤情必须昭雪。上诉人在法庭上也表示,本被上诉非要获得房产证,可以商量,但一定依法办事。有关方面要为不法行为付出适当代价。 四、本案已经于2015年4月1日8时30分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,审理人是王欣辉,书记员是何浏,为何《判决书》只字不提,《判决书》还称“不开庭审理”?不能理解。难道是在为法院有关责任人失职做掩耳盗铃处理! 综上所述,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、适用法律错误、违反法定程序,法官竟然在法庭上责备上诉人没有请专业律师,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,故特申请抗诉,望支持。 此致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:胡炎楷 刘丽萍 二〇一五年 四月十八日 附件: 1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2 份 2、上诉人结婚证书 3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5)岳中民一终字第120号民事判决书——明明已经开庭审理,为什么非要说是“不开庭审理”截图和不支持原《房屋买卖协议》违法表述截图
地区:湖南-岳阳 分类:民事法律-合同纠纷 提问时间:2015-04-19 18:06:07
提问者:huyankai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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